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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县外中小学违规招生造成“人籍分离”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2-25 09:48:48 浏览次数:30
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2025年1月6日教育部重新修订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杜绝出现因违规招生、转学造成的“人籍分离”问题,为了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审批地指学校现有“办学许可证”中“发证机关”的管辖区域,县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均在当地)统一管理,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县招收学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普通高中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按照招生计划、网上志愿、中考成绩属地择优录取。招生过程中,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违规招生、转学表现形式
(一)县外民办中小学违规提前招生、违规跨审批地、跨县域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二)县外民办中小学违反免试入学规定,使用考试、测试等形式“掐尖”选拔学生。
(三)县外民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转学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四)县外民办中小学利用社会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转学。
三、违规招生、转学造成的学籍风险
(一)凡因违规招生,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予办理学籍转接。
(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超计划、跨县域招生、“掐尖”选拔学生均属违规行为,都会造成学生无法注册学籍,导致初中学生无法正常参加中考、无法取得初升高分配生资格,影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体育过程性测试分数和中考总分。
(三)所有招生入学注册学籍后擅自离校或外出借读,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将进行学籍异动注销。
(四)新生学籍注册由全省统一安排,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
(五)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电子学籍转接。凡是不符合转学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擅自离校或外出借读,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将进行学籍异动注销。
(六)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处理。
东光县教育局将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对招生、转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向市教育局招生、纪检等部门进行举报,并且按照上级规定不予审核学籍申请。请各位学生和家长朋友们不要轻信任何学校和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转学成功获利提成)利用“微信群”等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避免误听误判,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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